鵬城實驗室
“啟智社區優秀開發者激勵”配套辦法
(征求意見稿)
OpenI啟智社區
鵬城實驗室人工智能研究中心
2020年8月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 為鼓勵開發者積極參與啟智社區工作,促進更多優質項目的落地,鵬城實驗室作為啟智社區核心成員單位,根據“啟智社區優秀開發者激勵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的目的是促進啟智社區優秀開發者激勵計劃的落地與推進,保障各項開發配套條件和措施的落實,促進新一代人工智能開源開放平臺——OpenI啟智社區早日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人工智能開源社區。
第三條 結合啟智社區優秀開發者激勵工作的需要,鵬城實驗室將從辦公場地、工作人員、激勵經費等多個角度為激勵工作的順利開展進行保障。
第二章 辦公場地保障
第四條 配合啟智社區項目開發需要,鵬城實驗室將視情況提供集中辦公場地,設立啟智項目集中開發中心,為集中開發人員提供良好的技術和后勤保障,支持項目主要開發者集中開發項目。
第三章 工作人員保障
第五條 配合啟智社區發展的需要,鵬城實驗室為啟智社區提供技術與運營支持人員,保障社區工作的正常運轉和激勵工作的正常推進。
第四章 激勵經費來源與保障
第六條 本文件涉及的勞務費起始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科研項目專項資金和鵬城實驗室的配套資金,歡迎社會各界提供更多資金支持。
第七條 “啟智社區優秀開發者激勵”已列入科技部“科技創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項目”, 啟智社區開發者對社區作出貢獻的,視為項目參與者,可以按規定使用其中的部分資金,預計規模不低于500萬元,鵬城實驗室作為項目主要承擔單位配套不低于500萬,共計不低于1000萬元,用于支持2020-2022年三年內為啟智社區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開發者。
第五章 激勵的設置、時限
第八條 2020年至2022年3年期間,總設置激勵名額計劃為1000人次。
第九條 以分批次組織申報和評選的方式評出“啟智社區優秀開發者”。每年度激勵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每人起,共分為1000元、5000元、1萬元、5萬元、10萬元等5個激勵梯值,按照啟智社區優秀開發者的實際貢獻大小,實行分檔激勵。
第十條 獲得“啟智社區優秀開發者”榮譽稱號者除得到相應的物質鼓勵,還有機會獲得鵬城實驗室的綠色招聘通道。
第十一條 本文件所指的激勵時限初步設置為3個自然年度,從2020年開始,至2022年。每次評選以自然年為單位,每年評選一次,首次評選年度為2020年。2023年將對激勵工作效果進行總體評估,并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上述激勵金額均為稅前計算。本文件涉及的激勵費用的發放方式和流程遵守鵬城實驗室財務管理規定。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文件由啟智社區激勵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文件為“啟智社區優秀開發者激勵管理辦法”的配套文件。
第十五條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并保留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完善的權力。